
根据西班牙《外国人法规》第五十二条,在西班牙拥有合法居留的移民可以通过家庭团聚程序,将其近亲申请到西班牙共同生活,并为其获取合法居留权。根据《外国人法》第十六条,任何持有合法居留的移民均可申请家庭团聚,无论居留类型。可申请团聚的对象包括配偶、子女及父母。
申请家庭团聚的两大程序
申请家庭团聚分为两个主要步骤:
- 在西班牙移民局提交申请;
- 申请获批后,被申请人需在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办理签证。
本文将重点介绍第一道程序,即在西班牙申请家庭团聚所需的材料及条件。
申请家庭团聚的基本条件
- 合法居留权:申请人须在西班牙拥有合法居留权。注意:学生居留不能申请家庭团聚。
- 居留类型限制:根据《外国人法规》第五十六条,第一年工作居留、第一年老板居留、第一年扎根居留以及第一年非盈利居留的持有者不能申请家庭团聚。申请人需在申请更换第一年居留后,方可提交家庭团聚申请。注意:申请人可在更换居留的同时提交家庭团聚申请,无需等待新居留获批。
- 申请父母的条件:申请父母团聚需持有五年长期居留或欧盟长期居留。若申请人已提交长期居留申请但尚未获批,也可提前申请父母团聚。注意:若长期居留申请最终被拒,父母团聚申请也将被拒。
- 经济能力证明:申请人需提供足够的经济收入证明,金额与申请人数相关。人数越多,所需收入越高。
- 住房条件:申请人需提供适合居住的住房证明,房产可为自有或租赁。政府部门将派员实地检查住房条件,并出具相关报告。
申请家庭团聚所需材料
- 官方申请表(EX-02版):可在西班牙政府官网下载。
- 申请人(聚合人)全本护照复印件。
- 被申请人(被团聚人)全本护照复印件。
- 经济收入证明文件:包括工资单、税单等,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文章。
- 政府部门颁发的住房报告:证明住房适合居住。
- 集体住家证明: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将共同居住。
- 关系证明文件:
- 如申请配偶,需提供结婚公证,并签署声明证明在西班牙未与他人同居。
- 如申请子女,且仅由一方家长申请,需提供另一方家长的授权书。
- 医疗保险证明:可提交医疗卡或私人医疗保险单。
- 行政手续费单(TASA 790 052):填写时需勾选“2.1 Autorización inicial de residencia temporal”选项。
注意事项
- 家庭团聚申请获批后,被申请人需在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办理签证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- 申请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,以提高申请通过率。
总结
家庭团聚是西班牙移民政策中的重要一环,旨在帮助移民与家人团聚。申请人需满足居留、经济能力及住房等条件,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。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前仔细核对材料,确保符合法律规定,以顺利通过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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